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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最严禁烟令”发布:公务活动不得摆放烟具

2014年01月06日 20: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长春1月6日电 (李彦国 黄杰)长春市官方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长春市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这部被称为长春最严的“禁烟令”规定公务活动不得摆放烟具、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等多条备受关注的细则,其中规定的禁烟范围实现了对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全覆盖。

  “任何会议、公务活动中不得发烟、提供烟草制品和摆放烟具,公务员应该在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工作中做出表率,不在公共场所和公众面前吸烟,医生不在患者面前吸烟,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家长不在孩子面前吸烟。”长春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铁良说,这些规定针对部分特定职业和特定身份的吸烟者,是让他们在心理和行为上承担起职业上的、家庭的、法律的和社会的责任。

  除对吸烟人群有所约束,该办法针对烟草制品销售者也有所限制。具体包括禁止发布或变相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开展烟草企业冠名赞助活动;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必要时销售者可以要求购烟者出示居民身份证等。

  长春市卫生部门将负责全市控烟工作和控烟场所的监管,并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中国已有9个城市相继实施了“禁烟令”。对于长春禁烟的实施效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研究员杨杰表示看好,“在执法(行)上是一个突破,像哈尔滨、上海、广州等城市的类似法规实施由多部门共同执法,这个过程中会出现部门间的互相推诿,执行力不足,长春可能会回避掉这些。”

  “一个部门执法积极性会很高,但执法力量也是相对薄弱的。”杨杰同时建议长春加大对卫生监督的资助力度,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增加执法经费。

  《长春市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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