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黄少雄拟减刑至18年
广东省高院网站对一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裁前公示
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黄少雄拟减刑至18年
近日,广东省高院在其网站上公示了受理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对733名罪犯减刑的案件,其中包括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兼省工商联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黄少雄,其拟由无期徒刑减至有期徒刑18年。
省高院网站近日对一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了裁前公示,在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对罪犯减刑的名单中,包括因受贿1000余万元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黄少雄。公示资料显示,黄少雄现年60岁,广东揭阳监狱提请对其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7年。
“执行机关提请减刑的依据”栏显示,在考核期间,黄少雄共获得的奖励包括:嘉奖24次;2012年1月、6月、11月及2013年4月表扬;2012年6月、2013年4月改造积极分子;2012年1月因(2011年)在“创百日无扣分,争当改造先进个人”中表现突出,获得记功1次,2012年2月(2011年度)、2013年1月因(2012年度)在监狱小报发表作品10篇以上,符合监狱规定各获得记功1次。
黄少雄1953年出生,揭阳人,案发前官至正厅级。省检察院2012年3月新闻发布会披露的公开资料显示,黄少雄利用担任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兼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款共人民币1036万元、港币110万元、澳币5万元。2011年7月4日,潮州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黄少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已经追缴犯罪赃款人民币915万余元、港币10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省检察院反贪局相关负责人当时表示,黄少雄利用职务便利为工商界人士谋取工商联内的“官职”,多次受贿。而向其行贿获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一职的“粤北首富”朱思宜仅是其中之一;黄少雄案涉及人员众多,涉案面广。(董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