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森林警察成功救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石貂
图为受伤的石貂。 刘凤娟 摄
图为被救治的石貂。 刘凤娟 摄
中新网乌鲁木齐3月20日电 (李元刚刘凤娟)3月20日,位于新疆兵团第四师的森林公安警察大队成功救护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石貂。
林区牧民发现这只幼龄期石貂时,它被捕猎套套伤,伤情已经十分严重,牧民随即送至警察大队。经过民警初步检查,石貂小腹部有明显的夹子状伤痕,伤痕处渗血不止,呼吸困难。经过紧急救治,石貂目前已经脱离危险,伤痊愈后,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将放生该石貂。
石貂属鼬科,也叫岩貂,生活于沟谷或乱石山坡,夜间活动,对保护草原有益。因其皮毛有相当高的经济价值而遭过度捕杀,数量急剧下降,在很多地区已濒临灭绝。我国于1980年将石貂列入重点二级保护动物。
近几年,随着四师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不断加大,辖区职工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得到了很大提高,据统计,2009年至今,新疆四师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已成功救助各类野生动物16只,其中国家级保护动物14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