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冲动”18岁青年持刀抢劫 本来只想取钱
4月1日傍晚,长沙开福区巡警大队,18岁的李某某一直低着头。对于自己的行为,他表示后悔,但同时称“后悔又有什么用”。3月29日晚,开福区芙蓉北路马厂附近的一家银行ATM机前,李某某持刀抢了400元。抢到钱后,他又泡在网吧里。最终他被开福区巡警大队民警在网吧抓获。
案发当晚7点多,警方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刚刚在开福区芙蓉北路马厂附近的一家中国建设银行ATM机前遭遇抢劫,一名年轻男子持刀抢走她400元钱后逃走。
办案民警封海军介绍,事发监控录像给案情侦破提供了大线索。录像显示,6点57分,受害人丁女士进入银行在ATM机前进行存款操作时,大厅内只有一名年轻男子在旁边机器上操作。男子突然从身后将其抱住,随即掏出一把刀抵在其脖子上。丁女士尽力挣开后,与男子对峙起来,期间男子不时向门口张望。在简单言语几句后,男子接过丁女士从随身携带的小包中拿出的400元钱后,逃了出去。
“我生怕他要动刀子,就说给他几百块钱。见他没吱声,就把钱递了过去。”丁女士说,男子看起来也有些紧张,“老是向门外看,怕有人过来。”
监控录像中,男子相貌衣着特征非常明显。“我们走访了很多地方,终于在案发地附近的一家网吧抓到他。”封海军说。
警方询问得知,作案者李某某,今年18岁,海南屯昌县人。高中没读多久便辍学,上个月从老家来到长沙。
4月2日晚,面对潇湘晨报记者的采访,被戴上手铐的李某某一直低着头,言语很少。他说,来长沙是想找工作,之前也打过一份工,干得不如意便辞掉了。他时常上网,晚上经常睡在网吧里。
李某某说,他独身一人来长沙,身边没有亲友,从家里带来的钱花光了。事发当天原本是通知老家朋友汇款过来,他好去取钱,未承想“一时冲动”犯了案。
“在这之前,根本没有抢劫的念想。”李某某称,作案用的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完全是偶然间“从一家店门口捡来的”,“想耍着玩”。抢劫离开后,李某某又拿着400元继续泡在网吧里。
“现在后悔吗?”记者问。他微微点了点头:“后悔,可后悔又有什么用?”(记者 帅泉 通讯员 莫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