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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派出所副所长帮“迁户口”"办离婚" 获刑

2014年04月14日 10:5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拿着“警察证”自称是清溪派出所副所长,在取得他人信任后承诺可帮忙迁户口、办离婚手续,要求疏通关系的费用。日前,广东四会籍男子张某强因出狱后重操旧业骗取钱财1万余元,被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去年4月15日,保险公司职员黎某在樟木头镇大润发商场认识张某强,想向其推销保险。当黎某问张某强的职业时,张某强自称是东莞清溪派出所副所长。为了让黎某相信,张某强有意无意地拿出其装有警察证的皮套给她看。后黎某问张某强能否帮忙将其女儿的户口从老家迁到东莞清溪来,张某强承诺可以。此后,张某强相继以疏通关系为由,先后骗取黎某500元、5000元。同年5月底,张某强再次以交封口费、给红包为由,分别骗取黎某2000元、500元。期间,黎某向张某强要户口本,张某强便一直借口推托。黎某开始产生怀疑,便到清溪各派出所去找张某强,又到公安部门去查小孩户籍,才发现自己被骗。

    2013年5月31日,被告人张某强在樟木头镇某茶餐厅和女子彭某吃饭时,又一次冒充东莞市清溪派出所副所长,张某强称可以帮助彭某异地办理离婚手续,骗取其现金3000元,并给了彭某一张收据。同年6月底,张某强以需交诉讼费给法院为由,再次骗取彭某3000元。同年8月20日,彭某发现被骗,遂到公安机关报警。同年11月10日23时许,张某强被抓获。(记者/黄少宏 通讯员/钟紫薇)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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