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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相约自杀男子死亡 女子被控故意杀人罪当庭翻供

2014年06月12日 14:4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因感情问题发生争执,相恋多年的黄伟(化名)与廖薇(化名)在冲动之下相约自杀,却没想到酿成男死女伤的悲剧。6月11日,廖薇坐在法庭被告席上,否认自己涉嫌故意杀人。控辩双方也就廖薇未阻止黄伟自杀是否构成故意杀人展开激烈辩论。

  当庭翻供拒认罪

  2009年,湖南小伙黄伟在东莞一家电脑学校与被告人廖薇相识,尽管时有争吵,两人最后还是坠入爱河,并在2013年育有一女。2013年8月10日,两人又因感情问题在黄江镇的一出租屋内发生争执,黄伟抛下一句:“你走,我不想再看到你!”之后愤而离去。当天23时许,黄伟回到出租屋看见廖薇还未离开,两人再次爆发激烈争吵。“你要我一辈子照顾你,就杀了我吧!”争吵中,廖薇没有想过,黄伟一句看似无心的气话,竟会酿成后面一死一伤的悲剧。

  根据起诉书披露,当天发生第二次争吵后,两人一起到便利店购买了一把水果刀。11日零时20分左右,黄伟与廖薇一起携带水果刀到板湖村一工地草坪处,然后两人共同实施自杀行为。1时许,廖薇打电话报警,并打120急救电话,黄江医院医务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黄伟已死亡、廖薇左手手腕受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黄伟系被锐器刺伤左胸部致左肺上、下叶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告人廖薇所受损伤为轻伤。此后不久,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廖薇提起公诉。

  按照廖薇的说法,在黄伟选择自杀的草坪上,黄伟先是把刀拔出来递给她,让其先自杀。在拿刀尖轻轻碰了自己的胸口一下,廖薇觉得很痛,便放弃继续往深处捅,把刀递回给黄伟。后来,黄伟右手持刀,先后用刀背和刀面在廖薇的左手背上刮了4刀。

  “被刀割后,我的手臂上的鲜血瞬间涌了出来,之后我觉得头晕眼花,就晕过去了。”待到廖薇醒来时,黄伟已经躺在其身旁,胸口已有明显刀伤。在廖薇看来,自己由始至终并未持刀伤害过黄伟,不属于故意杀人。与此同时,廖薇在庭审期间同时推翻了此前在侦查阶段的笔录供述,并否认其说过“我杀了人”等证词。

  庭审激辩故意杀人罪判定标准

  在法庭辩论的过程中,控辩双方的聚焦点落在了对于故意杀人罪的判定标准上。

  检察官称,在犯罪性质上,此案属于典型的相约自杀案件,廖薇陪同黄伟买刀、在言语上激励并与其一同选择自杀地点,商量自杀细节等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廖薇的辩护律师则认为,本案的关键事实在于相约自杀。相约自杀是指自杀的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实施自杀行为。而廖薇既没有杀人的故意,也没有实施杀害的行为,因为不符合相约自杀的性质。从客观来看,无论是选择地点还是买刀,被告都属于被动的状态。再者,从廖薇多次劝说黄伟可知,被告人不存在未死的一方对于死亡的一方致死有帮助性行为。最后,廖薇也不存在不作为见死不救的情况,一方面她是没有能力阻止黄伟的自杀行为,另一方面,她在得知黄伟受伤后也拨打了求助电话。其辩护律师由此提出希望法庭判令廖薇无罪释放。

  “我虽然不懂法,但对检察官说我在客观上造成黄伟死亡的说法,我还是认同的。不管黄伟的行为如何,我都要负上一定的法律责任。”,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廖薇已泣不成声,她说,所有一切都是由于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所致,只希望法庭看在其尚有年幼的女儿和年迈的父母份上,从轻量刑。

  对于具体量刑,检察官同样建议,廖薇虽然犯有故意杀人罪,但情节较轻,希望法庭处以3至10年量刑轻判。(记者/黄少宏 实习生/周采妍 通讯员/钟紫薇)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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