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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15人制售“毒肉”获刑 腌肉火腿上喷敌敌畏

2014年08月28日 08:54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低价收购来的病死猪,被加工成腌肉、火腿、香肠,最终流向群众的菜篮子,上了餐桌。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这起案件,15名唯利是图的商人最终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被告人沈某等10名被告人因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处8年至1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90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金;被告人蒋某等4名被告人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两罪并罚分别被判处11年至5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38万元至11万元不等的罚金;被告人黄某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15名被告人中,有3人被宣告适用缓刑,但他们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禁止从事生猪销售。

  法院查明,从2010年四五月份开始,被告人沈某就在家中私设无证屠宰点,先后雇佣其他9名被告人加工病死猪肉。沈某等人先从他人处以每公斤3元左右的价格收购病死猪,在其屠宰点加工成死猪肉后,再以每公斤10元左右的价格销售。至案发时,沈某等人共计收购死猪18万余公斤,销售金额达84万余元。

  2012年3月31日,执法人员先后在沈某开设的屠宰加工点和租用的冰库内查获死猪肉共计12622公斤。

  被告人蒋某和姚某在杭州市上城区近江农贸综合市场经营腌腊食品店。从2011年11月开始,蒋某从沈某处先后购买了约9000公斤死猪肉;从杭州农都市场等地先后购买了1万多公斤用盐简单腌制过的火腿。蒋某租用两个仓库做腌肉加工点,同时雇用被告人公某、谢某,将死猪肉用盐腌制成腌肉。在腌制过程中,蒋某、谢某使用农药敌敌畏喷洒在腌肉、火腿肉周围空气中,用于杀蛆虫和防止蝇虫叮咬。姚某、公某明知腌肉是死猪肉加工而成且在腌制过程中喷洒农药敌敌畏,仍然予以销售。

  执法人员在蒋某租用的两个仓库里共查获正在腌制的猪肉和火腿肉共计19442.9公斤。经鉴定,抽查的10个批次的腌肉和火腿肉均为严重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人一旦食用,足以导致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8个批次检测出含有农药敌敌畏。

  法院还查明,2011年以来,被告人黄某明知沈某销售的是死猪肉,仍先后从沈某处购买1.3万公斤病死猪肉,并在经营的食品厂内全部加工成香肠后予以销售,销售金额共计18.9万余元。

  见习记者王春 通讯员萧法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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