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司乘不系安全带都罚
2014年11月17日 09:59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乌鲁木齐11月16日电 记者潘从武 从即日起至2015年1月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区开展为期80天的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辆的驾驶员和乘客都要系安全带,以全面提升高速公路上行驶车辆安全带使用率,提高广大司机和乘客旅途人身安全系数。不接受处罚的驾驶人、乘车人,交警部门将登记身份信息,分批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编辑: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