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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地震局启动新疆地区地震预警立法工作

2015年01月21日 12: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乌鲁木齐1月21日电 (记者 陶拴科)21日记者从新疆地震局获悉,此间召开的新疆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会上,新疆地震局报送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进入预备项目,这标志新疆地区的地震预警立法工作正式启动。

  此办法主要是,地震预警是在地震发生后,根据观测到的地震波初期信息,快速估计地震参数并预测对周边地区的影响,抢在破坏性地震波到达之前,发布地震动强度和到达时间的预警信息,使企业和公众能够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减轻地震人员伤亡。

  另据记者获悉,未来5年左右时间,新疆地区将会建立起“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2014年8月27日,新疆地震局与新疆气象局就有关事宜进行会晤。双方领导表示积极响应中国气象局、中国地震局有关决定,尽双方最大可能全力共同推进《关于共同推进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通知》本项目实施。新疆地震局简要介绍了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地震局目前开展的工作,自治区气象局各部门负责同志也介绍了相关情况。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均表示今后加强联系,共享资源,推动双方全面合作工作。

  新疆地震局专家介绍,地震预报是对尚未发生、但有可能发生的地震事件事先发出通告;地震预警是指突发性大震已发生,利用地震波和电磁波之间的时间差,抢在严重灾害尚未形成之前发出警告并采取措施的行动,也称作震时预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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