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检察院依法对姜明决定逮捕
2015年02月04日 10:04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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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2月3日电(记者徐盈雁)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江苏省检察院决定,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中共南京市溧水区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姜明(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编辑:张志刚】
本报北京2月3日电(记者徐盈雁)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江苏省检察院决定,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中共南京市溧水区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姜明(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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