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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将面向公众统一发布

2015年03月18日 19: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深圳3月18日电(郑小红 深卫信)深圳市卫生计生委18日称,该市借鉴台风暴雨预警信息发布办法,已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纳入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范围,由设在该市气象局的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进行统一信息管理和发布。

  据悉,按照该市日前出台的《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若干规定(试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统一由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管理和发布,以确保预警信息准确、及时、有效传播,提高公众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降低其造成的生命财产危害和不良社会影响。

  《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市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由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统一发布。

  根据《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按照事件性质、涉及范围、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危害程度,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个等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预警信息对应事件划分等级,分别用红色(Ⅰ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蓝色(Ⅳ级)标示。未分级预警信息由市卫生计生委根据需要发布。

  分级和未分级预警信息按级别权限发布后,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将预警信息发布样式和频次提交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由该中心统一向公众发布。

  发布渠道包括:电视台、电台;手机短信;户外LED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车载电视等。

  其中,红色(Ⅰ级)重大预警信息,要求电视台各频道每10分钟滚动播出预警信息字幕1次、电台各频率新闻时段高密度播报预警信息,非新闻时段每5-10分钟插播1次;播放市卫生计生委提供的相关公益广告,每天至少有6次安排在18:00-24:00时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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