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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院名列司法透明度测评榜首

2015年03月19日 09:32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记者万静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3月18日在京发布了《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14)》(以下简称《报告》)。在测评的81家法院中,省级法院测评浙江高院夺魁,中级法院测评宁波中院第一。

    从2011年开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以法院网站为视角对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情况进行年度评估,2014年是第四个年度。据《报告》披露,81家被评估的法院的建网率达到97.5%,比2013年提高了近4个百分点。

    七成法院有庭审直播

    审判公开最核心的是庭审公开,即允许案件相关人士以及社会公众进行旁听。然而,受法庭容纳人数的限制以及实地庭审的交通等方面诸多不便因素影响,实际进入法庭旁听的人数有限,为了消除这些限制和不便因素,并且随着数字法庭的普及,进行网上庭审直播不失为司法公开的一种创新形式。

    《报告》披露,与前几年相比,2014年庭审直播呈现常态化,81家法院中近七成的法院有庭审直播,并且近六成的法院做到了及时更新。

    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6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减刑、假释案件应向社会公示,包括裁前公示、开庭公告、裁后公示、裁定文书上网等。

    为落实该规定,地方法院纷纷在网站上开设减刑、假释栏目,对受理的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公示。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了“全国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在全国范围内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进行集中公开。有些高级法院在本院网站开设减刑、假释专栏或网页,在省内实现了减刑、假释案件的集中公开。

    《报告》评估数据显示,在除最高人民法院之外的80家测评对象中,80%的法院对受理的减刑、假释案件进行裁前公示,至少58%的法院公开了减刑、假释案件的裁判结果,并将裁定书上网公示。

    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率近八成

    从2013年开始,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连续两年考察了本年度预算信息、上一年度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的公开情况。评估结果显示,2014年与2013年相比,在81家评估对象中,公开本年度预算信息的法院所占的比例由38.27%上升为69.13%,公开三公经费信息的法院比例由30.81%上升为79.02%,50.62%的法院不仅公开了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还公开了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信息。

    2014年,61.72%的被测评法院公开了上年度决算信息。司法财务信息公开的不足之处在于,除了少数法院(如福建高院、武汉中院、厦门中院等)在网站上专门开设司法政务公开或财务公开目录栏目外,多数法院是通过新闻或公告公开预决算信息,给公众查询带来一定的困难。

    内部文件还应加大公开力度

    司法公开的对象是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因此关乎当事人权益和公共利益的司法信息,均应该进行外部公开。

    《报告》披露,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一些司法公开文件并未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仅限于法院系统内部传达。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陆续推出《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审理程序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流程公开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公开的若干意见》等事关司法公开的重大规范性文件。然而,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审理程序的规定》向社会公开之外,其余文件皆以规范司法机关内部操作为由,未对社会公开。

    《报告》分析认为,这些文件虽然是指导司法机关的操作规范,然而司法公开文件不应当是简单的内部规范性文件,司法公开本身就关涉当事人和公众的知情权,如果文件不公开,司法公开具体落实得如何,有没有完全按照规定动作执行,外界无从监督。

    本报北京3月18日讯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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