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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重奖青少年英模 奖励对象由媒体推荐或自荐

2012年01月18日 16: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昌1月18日电(记者 王剑)江西“希望之星”成长爱心行动18日在南昌正式启动。中新网记者从启动仪式上了解到,该行动目前已募集专项资金226万元,将扶持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爱岗就业等方面获得社会广泛关注的先进青少年。扶持对象可由地方团组织、新闻媒体推荐,也可自荐。

  1月18日,南昌市远航学校初二学生夏娟等18人入选江西省首批“希望之星”,获得“希望之星”成长爱心行动专项资金的奖励。

  据共青团江西省委副书记曾萍介绍,近几年来,赣鄱大地一批英模人物的感人事迹广为传颂,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华东交通大学修水籍特困生徐钢将奖学金和勤工俭学省下来的钱,捐给地震灾区和白血病患者。南昌市西湖区筷子巷的初二学生夏娟,深夜在火灾中不顾个人安危,敲醒15名熟睡的邻居……这些英模的先进事迹,不是偶然现象,而是长期的社会养成,有着浓厚的社会土壤。

  共青团江西省委将利用“希望之星”成长爱心行动的平台,在广大青少年中大力培育新时期江西人文精神,充分展示江西优秀儿女的精神风貌,热情服务青少年英模。

  据介绍,“希望之星”成长爱心行动扶持在见义勇为、爱岗敬业、助人为乐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或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江西籍先进青少年,以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先进典型人物(在江西工作或生活)的青少年子女。

  为了保证家庭贫困的青少年典型正常上学,保证生活特困、无钱就医的重病大病青少年患者度过难关,以及帮助在见义勇为事件中受伤致残或不幸丧生的先进典型的青少年子女更好地生活。因此,共青团江西省委创设了“希望之星”爱心基金,专门用于“希望之星”成长爱心行动的资金扶持。

  根据“希望之星”成长爱心行动管理办法,对扶持对象中的大学生原则上将一次性资助人民币4000元,高中生3000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000元。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在下一年度重复申请。扶持对象中的生活特困、无钱就医重病大病青少年患者或对无生活经费来源的孤儿,适当给予3000至10000元不等标准的资助。扶持对象中的先进青少年,经审核同意后,一次性给予3000-10000元不等标准的奖励。

  此外,“希望之星”成长爱心行动将把扶持对象纳入希望工程助学、“1%工程”助学等项目,组织志愿者对其学业进行辅导,帮助提升学习能力。在生活中,通过假日培训、开展同伴教育、协助申请社会救助、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开展心理咨询辅导服务等方式,丰富扶持对象的业余生活,更好地得到社会各方面的保障,促进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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