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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中学签不顶撞老师合同 专家称做法简单粗暴

2012年02月09日 21: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郑州2月9日电(汤荔) 近日,河南平顶山一中学与学生签订“合同”,“合同”规定,学生成绩提高有奖励,学生不准顶撞老师、不在教室说闲话、不谈恋爱等,若违反会被警告、记过、开除等,此举引来众人关注。有关专家称,“合同”反映出了当前学校教育的矛盾,简单粗暴不可取。

  平顶山市一名高中生发的一篇微博称,他所在学校要与学生“签合同”,并且上传了一张“合同书”照片。照片显示“合同”双方,甲方为高二某班班主任,乙方为学生。合同上方写着:“为了使我们班成为一个和谐的大家庭,在这个大家庭中我们心情愉快,学有所成,考上理想的大学,在双方约定的基础上,自觉遵守如下协议……”

  在这份“合同”中规定,学生不准顶撞老师、不逃课,不逃宿上网,不谈恋爱,不使用校园暴力,不在教室说闲话,诚实守信,考试不作弊等,要保证每次模拟考试成绩年级排名不倒退,排名进步等次不同将获得不同等级的物质或精神奖励,提高100个名次者有重奖。

  另外合同还约定,对于违纪的根据违纪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等处分,学习成绩没有达到预期目标者,自我处罚。

  此微博一出引起民众的广泛热议,有网友认为学校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也有网友质疑这份“合同”的平等性,认为合同只是确认了老师的绝对权威。有律师认为,大部分中学生都是未满18周岁,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学生签订这样的合同本身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2月9日,郑州市青少年维权及心理咨询中心主任袁林方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单从合同本身来看这份合同的内容可执行性并不强,其中很多内容都是中学生守则上面的内容,这份“合同”其实就是老师一想情愿的想给孩子一个约束力。不过这份“合同”其实也反映出当代学校教育中的一种矛盾,一方面老师要承受教学、升学的压力,更多会追求学生的成绩;另一方面现在的学生个性化意识也在逐渐增强,不仅追求成绩也要追求个性化发展,学校不能采用一种简单的、单一的模式来要求孩子,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不可取。

  目前,平顶山市实验高中校长王国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学校会纠正此做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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