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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岁幼童落下校车内被闷死 被告赔偿41万获缓刑

2012年02月17日 11:11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海南)三亚幼童校车内闷死 被告人赔偿41万元后获缓刑

  去年8月29日,在三亚荔枝沟博爱双语幼儿园发生一起惨剧:一名3岁男童上午乘接送车抵达幼儿园后被落在车内,当日下午4点半左右被发现时已停止了呼吸。事发后三亚市公安、教育等部门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当事幼儿园负责人已经被警方控制。

  近日,三亚城郊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王某某系三亚市博爱双语幼儿园工作人员,因其疏忽大意将幼儿落在校车内窒息身亡,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去年8月29日8时许,被告人王某某和司机赵某开着幼儿园的校车到被害人梁某某家中接梁某某到幼儿园上课,由于王某某下车时未清点人数而将梁某某遗忘在门窗紧闭的校车内,直至当天16时15分才发现梁某某已因缺氧窒息死亡。

  鉴于被告人王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且其家属在案发后主动向被害人家属代为赔偿了41万元人民币,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结合本案案情和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经三亚城郊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该案披露了该幼儿园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据悉,有些家长在孩子因故不去幼儿园时不会主动告知老师,如果小朋友连续两天不来上课时老师或园长才会联系家长。希望该案能给幼儿园、学校和家长起到警示作用,各方都要加强管理,多一份责任心,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南岛晚报 记者 赵庆山 通讯员 凌华 黎金)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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