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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整顿职业考试收费 严查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标准

2012年02月21日 13: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2月21日电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通知指出,要加强对考试收费标准执行的监管。如擅自提高或通过虚假报送考生人数等考试信息变相提高考务费标准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考试收费项目。

  通知要求,各考试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考务费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延长收费期限、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发现有关部门对考试收费收入进行截留,收费批准部门将按截留比例降低考试费标准。

  通知称,对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按照考生人数、考试类别以及同类型考试平均成本,实行统一上限标准,具体按照附件一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符合规定的考务费标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价格司子站进行公示,各考试单位按公示的标准执行。

  对考试命题及阅卷难度极大,考试题量特别大及时间特别长的考试,可根据国家规定的考务费成本列支范围和实际成本情况,由考试单位所属中央部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提出调整标准的特别申请。

  通知要求,强化考试收费标准动态监管。各级价格、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和收支情况的监督。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或省级政府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或要求考试单位调整有关收费标准。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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