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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称禁中小学食堂制凉菜为避免食物中毒

2012年02月22日 10:0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高校以外的学校食堂禁制凉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引起网友关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20日通过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回应,目前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条件较差,普遍达不到制作凉菜的要求,食品安全存在隐患,因此出台这项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发《通知》的主要目的是落实开学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专项检查的范围是所有大中小学及托幼机构。

  《通知》要求“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对此,这位负责人解释,高校一般集中在大中城市,食堂管理制度和设备设施较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较高,普遍符合国家有关凉菜加工制作的要求。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条件较差,管理水平不高,普遍达不到制作凉菜的要求,易发生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风险较大。这也是目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存在比较突出的隐患。

  “为了保护少年儿童身体健康,我们规定,严禁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制售凉菜。”该负责人说,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早在2002年制定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中已做出过这样的规定。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还要求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情况。(记者韩元俊 陶叶)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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