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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官员:民办学校在享受校车政策上无差别

2012年04月25日 16: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4月25日电 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司长赵晓光25日接受中国政府网的专访,就《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他表示,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在校车这方面也会同样对待,不会有区别和差别。

  对于网友关注的民办学校能否享受到国家对校车服务支持政策的问题。赵晓光说,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民办教育事业也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赵晓光说,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民办教育已经被各级人民政府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在校车这方面也会同样的对待,不会有什么区别和差别,这点请大家放心。”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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