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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安厅要求彻查“职称评委开房收钱”真相

2012年05月08日 07:2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湖南警察学院在接到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该院对刘一兵违纪情况进行立案调查的函后,已于5月5日晚紧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采取了系列措施,严肃查处刘一兵事件。”5月7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湖南省公安厅领导已明确指示,对于网友反映的“职称评委宾馆开房收钱”一事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彻查真相,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5月4日,网友“马山寨主”发微博称,湖南省高校职称评选刚开始,评委名单一经敲定即遭泄露,获悉了名单的参评教师们随即向评委们疯狂送钱。而湖南警察学院体育部主任刘一兵作为今年体育专业的评委之一,更是在长沙市的新天宾馆专门开了间套房收钱。

  据一名了解内幕的副教授称,刘一兵去年担任评委时就向参评的教师公然收钱。约定俗成给每位评委的红包是5000元,如果评不上还可以“退款”。

  该微博一经发出便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5月5日,湖南省教育厅在省职改办的指导下,立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要求对刘一兵以及其他涉嫌违规违纪的评委进行严肃查处。

  据了解,湖南省教育厅要求立即终止对刘一兵的评审专家资格,责成其所在学校湖南警察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立即立案调查。并要求在刘一兵事件调查清楚前,停止体育学科组的评审。

  湖南省教育厅表示,将对职称评审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此次事件的发生,暴露出其工作还有不足,将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在评委的产生程序、评审场地的遴选管理、评审程序和标准、评审工作纪律等方面制定更加完善的操作规程,确保评审工作客观公正。

  记者了解到,湖南警察学院已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牵头,湖南省公安厅纪委指导的调查小组,对刘一兵涉嫌违纪违规情况进行彻查,不姑息、不护短。

  5月6日,湖南警察学院宣布暂时停止刘一兵执行主任职务,并对其进行谈话调查。

  “刘一兵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符合立案条件,当地检察院应予立案。”湖南律师胡青认为,依据法律规定,对受贿数额5000元以上的,或者虽不满5000元但强行索取财物的,检察机关均应予立案。

  “根据刑法的规定,刘一兵的行为涉嫌受贿罪。”湘潭大学兼职教授、律师陈平凡认为,刘一兵的行为不仅涉嫌受贿罪,且存在索贿情节。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了“索贿的从重处罚”,对刘一兵应结合具体受贿所得数额依法惩处。

  “每人5000元不算多的,十几万都有人收。这种行为根本就是受贿,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是这已经成为行业内的‘潜规则’了,我们也没有办法改变这个大环境,只能严格要求自己。”中南大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学教授认为,受名利诱惑,本应严格、严肃的职称评选等工作早就成了一些评委的敛财工具。

  陈平凡认为,刘一兵事件的发生不仅扰乱了职称评审秩序,丧失公平原则,更引发了腐败风气的恶性循环。应当认真分析研究类似公开索贿受贿产生的原因及危害,搞好反腐倡廉建设。

  本报记者阮占江赵文明

  本报实习生刘文楠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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