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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受贿赂:还学术干净生态环境

2012年05月25日 15:4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因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收受参评人员贿赂,湖南警察学院教授刘一兵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由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察厅主办的“三湘风纪”网昨天上午正式对外公示了这一消息。

  5月4日,网曝湖南高校负责职称评审的评委名单刚刚确定即遭泄露,身为评委的湖南警察学院教授刘一兵在宾馆开房收钱。5日,湖南省教育厅回应,已终止刘一兵职称评审专家资格。此后,相继又有一名评委因遭实名举报被终止评委资格。但在最高检反贪总局派员督办该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之后,目前来看,从终止评审资格到确认违纪,再到进入司法程序,事件正在步入正轨。本来评委产生的随机性、不确定性,是为了保证程序正义,但评委连年被“随机”抽中、本属机密的评委名单迅速外泄、抽中评委敢如此明目张胆叫卖“职称”,显然连实质正义都已荡然无存。堂而皇之地收取白花花的银子,早已不是“违纪”二字所能涵盖过去的。

  世间上的不义之财绝不好拿,但人们总是愿意相信,人人都敢拿的黑钱,就轮不到我一个人倒霉,法不责众嘛。早几年,某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调查一个离奇判决,却牵出了一桩部分法官收受巨额贿赂的“案中案”。面对调查人员的质问,受贿法官竟坦言:“庭里好几个人都收受了贿赂,集体受贿不叫受贿!”集体受贿不叫受贿,乍一听起来好像是个笑话,但确实道出了如今不少受贿者的内心独白。正是“法不责众”观念的普遍存在,才会有如此多人公然违规、违法,甚至结成“利益链条”,上下一气,相互隐瞒、包庇。为何评委敢如此这般叫卖“职称”,恐怕他们深知别的评委也如此这般,不收岂不犯傻?受贿是要有风险的,可一旦打着“集体”的旗号,风险性似乎就大大降低了。如今司法介入职称评审丑闻,为的就是要给这种信仰“法不责众”的人当头一棒——哪怕你不是大贪大污,哪怕你一厢情愿认为这只是“好处费”,而不是受贿,也更改不了触及法律红线的事实。

  司法自然应当为涤清高校职称评审的不正之风出一分力,但归根结底,不正之风的形成正是由于这挥之不去的行政化。实际上,现在各个行业的职称评定过程中都存在类似的问题,而且已经导致了一部分“高职(称)低能”技术行业人群的出现。从硬件指标,申请科研课题要给课题评委送礼,发表论文要给学术期刊编辑、编委送礼,到了评审环节还要给评审评委送礼。深谙潜规则的人便能如鱼得水,不能适应者纵有满腹经纶亦是枉然。尤其行政化是学术、教育评价的天敌,一旦各种学术、教育评价沾上了行政气,必然会失去“学术”这最本质的两个字。这种危害在高校表现最为明显,却在社会各个领域都形成了自有的利益链条。一名自称“工业管理”专业的湖南籍成人自考生,利用境外服务器自建“英文国际论文网”,一年内在全国收取50多人“代写代发”论文费约200万元。被骗者竟然很多是国内科研机构研究员、大学副教授、讲师或医生。这样荒谬的事情还不足以把世间百态描绘得淋漓尽致么?

  还学术一个干净的生态环境,要靠司法力量介入,但更要从根本上探讨污秽生存的土壤。(桐子岚)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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