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教育部:中国坚持规范办学 严厉治理择校乱收费

2012年06月20日 11: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6月20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日前表示,中国坚持规范办学,针对择校乱收费、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等行为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日前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上作出题为《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根本标准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发言。

  袁贵仁指出,中国坚持规范办学,进一步加大了专项治理工作力度。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全面履行监管职能,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办学和收费行为。

  一是坚决治理择校乱收费。教育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审计署按照“管用、可操作、见效快”的思路,出台了《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紧紧抓住当前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乱象,即“以钱择校”、“以优择校”、“以权择校”,对“占坑班”、“点招”、“跨区域招生”、“升学考试”以及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等行为提出了严厉的治理措施。年初,专门召开视频会议,要求抓好文件落实,取得实际成效。积极推动各省因地制宜,制定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工作方案,已有24个省份出台了实施方案。

  二是坚决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在国办的协调指导下,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纠风办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分类管理、强化审查的思路,以数量可控、质量提升、规范有序、负担减轻为目标,出台专门文件,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强化审查,做好评议推荐,严格实行“一教一辅”和自愿购买原则,管好教辅材料选用。新闻出版总署下发通知,明确了教辅材料出版、发行、质量、市场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和工作举措。国家发改委会同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等部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了加强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政策意见。

  三是加强对中小学改制校的清理规范工作。教育部、国家发改委下发文件,清理规范按民办学校机制运行的公办普通高中,清理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参与举办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民办普通高中。义务教育改制学校已清理规范1969所,完成目标任务的98.4%。

  四是坚决治理中职资助金使用中的违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及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与公安部身份证认证中心信息系统的对接,清理8万余名虚报注册人员,从源头上防范虚假注册、吃“空饷”问题的发生。各级教育部门建立健全了公示制度,保证了国家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

  五是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了实施意见,明确治理工作主要任务和要求。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幼儿园收费原则、程序,并就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提出了要求。

  袁贵仁强调,中国坚持促进公平,进一步加大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力度。教育部建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为从源头上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是建立省部协同推进均衡发展机制。教育部分别与27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备忘录,明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二是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大教师交流力度、发挥优质学校辐射作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有些地方每年交流的教师数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把更多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有些地方达到50%左右。

  三是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2011年共聘用特岗教师近5万人,覆盖21个省份的1.6万余所农村学校。

  四是开展正面宣传活动。大力开展“身边的好学校”宣传活动,对办学特色突出的594所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宣传,引导学生家长理性看待择校,减少盲目择校。

【编辑:肖媛媛】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