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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规定高校创业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2012年07月17日 15:0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吉林省规定高校要把创业教育列为就业指导课的必修内容,且教学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据了解,为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能力,吉林省要求各高校要广泛开展创业教育,积极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完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把创业技能和创业精神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将创业教育列为就业指导课的必修内容的同时,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安排一定学时的选修课,将创业教育贯穿在学生入校直至毕业的每一个教学环节,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帮助大学生了解创业就业政策,制定职业规划,提高创业意识。

  另外,吉林省还计划采取措施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工作,将高校毕业生纳入创业培训范围,组织开展“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在各高校依托原有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创业培训组织,对毕业年度内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普遍进行一次创业培训,并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情况,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记者姚湜)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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