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国将逐步统一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

2012年09月07日 11: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7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提出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各地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并对村小学和教学点予以倾斜。

  意见提出,要改善教师资源的初次配置,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和志愿者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

  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在核准岗位结构比例时高级教师岗位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

  完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切实维护农村教师社会保障权益。

  意见指出,各地要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并对村小学和教学点予以倾斜。

  合理配置各学科教师,配齐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教师。重点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培养和补充紧缺教师。

  实行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制度,加强教师培训,提高培训效果,提升教师师德修养和业务能力。

  意见强调,要实行县域内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

  各地要逐步实行县级教育部门统一聘任校长,推行校长聘期制。

  建立和完善鼓励城镇学校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或城市薄弱学校任职任教机制,完善促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政策措施,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周转宿舍,城镇学校教师评聘高级职称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编辑:肖媛媛】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