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因作弊惨遭退学 大四女重读高三

2012年09月07日 16:42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开学了,华南理工大学女生小钟本该顺利升上大四,可她却回到家乡汕头的高考补习班,重新走上了高考复习之路。这一切皆因几个月前她在考场上的一念之差。

  考场混乱造就作弊机会

  5月30日下午6时10分,华南理工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专业大三学生小钟结束完某外企全天的实习面试,回到学校时已近7点。途中,她给一位关系很好的师姐打电话,让她拿些和德语相关的资料去考场。“在考场坐下没多久,老师就开始发卷子,师姐当时坐在旁边和我说了几句话,老师以为她也是考生,就给她也发了份卷子。”小钟表示,通选课是大家都公认最不重要的课程,考试现场非常混乱,老师也没有检查学生证、考试证等证件。

  小钟称,这位大四师姐准备去德国留学,德语很好,拿到卷子后半小时内就做完了,并在考生姓名一栏写下了小钟的名字。师姐告诉小钟后,交卷离开考场。而小钟陆续将卷子做完后,没写名字就直接交给了监考老师。

  本以为只是件小事,没想到第二天小钟就被同学举报,称她找人替考。6月12日,经校长办公室讨论,学校对小钟和她的师姐做出了开除学籍的决定。

  再考上华工可承认学力

  看到处分书的小钟一下懵了:“我承认自己当时没想清楚,的确做错了,可我并不是主动要求代考的”。小钟拒绝在处分书上签名。随后,她和大四师姐分别提交申诉书至学校申诉委员会。

  记者从校方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学校做出此决定的依据有二。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第四款: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学校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二是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考核违纪作弊的处理规定》第一条:“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7月中旬,校方驳回了两名学生的申诉书,将小钟的处分由“开除学籍”改为“自动退学”,并建议小钟复读参加明年高考,如果能顺利考入该校该专业,校方将承认其三年学力,让她直接升入大四。

  9月6日,记者再次致电小钟,应答的却是她的弟弟。他说,小钟已经在家乡某学校参加高考补习班,学校实行全封闭教学,不允许学生带手机,一般只有过年过节才让学生回家。弟弟说,小钟的情绪虽然仍比较低落,但已决心要“从头再来”,“家里人也一直鼓励她,但不敢给她压力,希望她可以慢慢恢复过来。”(记者何晶)

【编辑:王永吉】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