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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中学规定学生干部须考班级前30名引争议

2012年09月14日 07:31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不是前30名不让当学生干部

  聊城一中学选学生干部规则引争议

  “学习不好就不能当学生干部?”近日,聊城一中学选学生干部必须考前30名的规定引起争议,有的表示赞同,有的则认为学校剥夺了普通学生锻炼和提高综合素质的机会。

  近日,聊城一所中学贴出学生干部选拔通知,该学校选拔学生干部的要求除选拔程序等具体要求,还规定申请加入学生会当学生干部必须“形象好,品学兼优,入学成绩在本班30名之前。”

  该校的做法引起了家长和学生的争议。高一女生小秦说,她在小学和初中一直是学生干部,也表现得非常优秀和出色,本来一上高一想报名竞选,但是因为不在前30名只好放弃了,她觉得学校的这种规定剥夺了她锻炼和展现自己能力的机会。

  也有不少家长和老师赞成学校的做法。该校一名老师认为,学生在学校里学习好是能力的重要表现,学生干部首先应该以学习成绩服众,如果连学习都做不好,很难让所有同学都听“指挥”。

  聊城大学教育学专家表示,一般看来,学习上表现好的学生,比较容易得到老师和同学的认可,大部分学校挑选学生干部都要求“品学兼优”,这成为一项老师和学生心照不宣的规则,但很少有这样明文规定的情况,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一些学生的参与热情和感情。(记者 陈洋洋)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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