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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8所市属本科院校收归省管 所在市政府担债务

2012年10月25日 09:2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8所市属本科院校收归省管,债务由所在市政府承担

  市属本科院校在我省成历史

  24日,(山东)省政府正式下发文件,对8所原属各市人民政府管理的普通本科院校调整管理体制,实行省与所在市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由省教育厅主管。我省今后再无市属公办本科院校。

  据了解,这8所高校是:枣庄学院、潍坊学院、济宁学院、泰山学院、滨州学院、德州学院、临沂大学、菏泽学院。

  文件对划转工作提出明确要求,8所院校事业费由省财政厅核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拨款统一归口省教育厅管理。8所院校的所有债务不上划,与院校剥离,由所在市人民政府承担。

  省教育厅有关人士表示,8所本科院校上划省级管理,对于进一步改善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办学条件、增强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潍坊学院、滨州学院、泰山学院、临沂大学、济宁学院、德州学院、菏泽学院、枣庄学院8所本科高校以前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由于地方财力供给能力低、保障能力薄弱,客观上造成了8所学院与省属高校生均经费差距较大的局面,影响学校的持续发展和内涵提升。

  据了解,2012年我省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高校共有50所。(记者 杨凡 实习生 吕智超)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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