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官方提醒各地依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选购校车

2012年11月12日 16: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通知,提醒各地在为小学生和幼儿新购校车时,应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进行选购,以避免发生因购买不合格校车而无法办理牌证等问题,从源头上确保校车安全。

  通知指出,为确保校车质量和安全,2007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纳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进行管理。截至2012年10月16日,已发布了35个批次、共52家生产企业的441个校车产品。

  为方便各地各校和幼儿园选购校车,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已发布的公告进行了整理,形成了《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继续通过网站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请各地各校和幼儿园关注其中有关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的变化情况,确保选购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校车。

  附件:

  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截至2012年10月16日第241批《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编辑:肖媛媛】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