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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个别学校补课收“监考费”被责令退还

2013年02月07日 10:22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按照教育部门规定,高三年级的学生可以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假期进行补课,自愿参与补课的学生需要缴纳一定的课时费。然而近日记者接到爆料,称个旧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三年级参与补课的学生除了缴纳课时费外,竟然还要缴纳监考费、改卷费,甚至使用学校的图书馆也需要缴纳场地费和电费。

  个旧一中:老师要收监考费和改卷费

  据学校一位参加补课的学生说,学校并没有发文要求补课学生交钱,但是高三年级的年级组长到班上说,要每个学生交纳260元。当时就有学生质疑,按照当地教育局的相关规定,每个学生上一节课交纳1元钱的课时费,全部的费用算下来只有136块钱,不应该多交钱,但老师对此没有给出回应。

  对于学生的质疑,学校高三年级的年级组长苏老师表示,学校确实让学生们交纳了260元。这260元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实际补课的课时费及讲义费,每个学生180元。第二部分是补课期间和师大附中一起进行的月考,每个学生需要交纳20元的月考监考、改卷及考务费用。第三部分是高三上学期,各科教师自主出题,补充许多资料,一个学期的复习讲义费,每个学生60元,学生们算的136块钱只是15天的课时费。

  而对于学生讲的晚自习收费问题,苏老师表示,晚自习的时候,学生占用了图书馆的场地,使用了电器,学校还安排了1个老师和4个图书馆值班人员维持秩序,所以也要收费。当记者问道学生在开学的时候已经交过学费,其中应包括了图书馆的场地使用费和电费,苏老师笑着说“现在是假期”。

  个旧三中:一样补课15天只收120元

  离开个旧市第一高级中学,记者来到个旧市第三高级中学,校门口篮球场上,几个学生正在利用中午的课余时间打篮球。面对记者,学生们表示,他们学校和一中一样,补课的时间是15天,学校也收了补课费,每个学生120元钱。这些费用包含了老师的课时费,月考的费用等各种费用。

  该校办公室副主任孙千惠表示,学校给高三年级的学生补课完全是按照省教育厅一次校长会议上的精神执行的,收费标准是严格地按照规定(每节课每个学生一元钱)执行,不可能向学生多收费。“学校组织学生补课,是为了让这些高三的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学习,在高考时能考一个好成绩。学校每次补课都要贴晚自习的电费、水费,就连改卷老师的10元钱午餐补贴也是学校出的。”孙千惠说。

  教育局:责令个旧一中退还多收费用

  前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个旧市教育局的欧书记,欧书记表示,如果真的像苏老师所说的要收月考的监考费、改卷费等确实不合理。之前,他从来没有听说有这样的事情,他将马上到一中去落实此事,把事情妥善解决好。

  据了解,欧书记经过调查后得知,学校收费确有不妥之处,经过现场核算,学校只应该收课时费,老师监考算作课时,一共只能收取139.5元,除去原本应该收的60元的上学期复习资料费用,还需要向每个学生退还60.5元。学校经过商议,预计在本月8日,向学生发放需退还的款项。(吴富水)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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