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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学校租车接送孩子须申请校车使用许可

2013年04月17日 10:15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申请校车许可需要提供12项证明。昨日,昆明市教育局发出《关于做好昆明市校车使用许可申请工作的通知》。当中提到,从提出申请到结果出炉只需要11天的审核时间。

  《通知》中提出的校车申请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和幼儿园。

  由学校配备或校车服务单位提供的专用校车和在过渡期内通过专线公交,或定期租用专业运输公司车辆承担学生上下学接送任务的非专用校车,均需申请校车使用许可。

  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应提供昆明市校车使用许可书面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车辆注册登记证明、准驾校车驾驶证、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校车运行方案(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校车使用协议、安全责任书、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校车营运企业资质、驾驶员、乘务员与用工单位的用工合同12项材料复印件。

  校车服务提供者需提供每辆校车的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的注册登记等手续。

  校车驾驶人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最近连续3个计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重大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安全行车的疾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蒋若梅)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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