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辽宁抚顺出台学生装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13年06月03日 14:35 来源:辽宁日报 参与互动(0)

   针对国内一些地区出现的 “问题校服”、“毒校服”事件,抚顺市出台《学生装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从即日起开始实行。

  《暂行办法》规定,生产企业除要具备资质外,还要按照相关标准来生产校服,每批产品交货前,生产企业都要向法定质量检验机构申请验收检验;学校在接收时要按合同检查验收,企业不能提供合法、有效产品检验报告的,学校不能与生产企业结款。

  《暂行办法》还要求,在验收校服时,相关部门要主动抽样送检,只有检验合格后才可发放给学生使用;质监部门要抽查校服质量,并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抽查结果;对抽查中查实的质量违法行为,质监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抚顺市质监部门表示,《暂行办法》不仅针对抚顺地区的企业,对中标的外地校服生产企业同样适用。-记者朱忠鹤报道

【编辑:贾龙】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