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校车”未取得校车标牌 接送幼童被罚一万
2013年06月04日 11:08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没有取得校车标牌,就擅自开车接送幼童且超载。6月3日,上杭警方对该名“黑校车”司机罚款1万元。
针对农村地区存在使用非国家标准校车接送学生的现象,近期,上杭县中都派出所深入辖区各小学、幼儿园,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整治检查。5月30日下午,民警在执勤时,查处一辆未取得校车标牌的面包车,该车接送幼儿园幼儿,荷载7人,实载12人。民警第一时间将车内的幼童安全转运,并扣留了面包车。6月3日,警方对该司机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李碧英 李荣德)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