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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实行免费师范生招收政策 七高校招免费师范生

2013年06月05日 13:34 来源:湖南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天,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今年将继续实行免费师范生招收政策。在湘招生的部属院校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6所院校。省属院校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计划将于最近公布。

  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外,学校还补助生活费。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专业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从2008年起,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每年面向全省高考考生招收一定数量的免费师范生,为我省县城及农村乡镇小学定向培养本科小学教师。我省省属高校招收免费师范生同样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被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录取为免费师范生的考生,入学前须与市州教育局签订协议书,承诺毕业后按协议回县城及农村乡镇小学任教8年以上。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外,适当补助生活费,并且可以享受学校其他奖学金。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但可报考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后未按协议从事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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