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陕西高校统计就业率不得将实习生纳入已就业人数

2013年06月08日 14:41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派遣工作启动,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可将其档案和户口保留在就读学校两年。

  省教育厅要求,高校统计就业率时,不能将实习生纳入已就业人数中。要对就业签约和统计工作开展专项核查,确保统计数据客观、准确。今年在派遣工作期间,省教育厅将与用人单位和学生本人联系,抽查就业协议等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对就业率重新核定。

  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可将其档案和户口保留在就读学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档案和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省教育厅同时要求,对定向、委培毕业生一律派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对要求改派的毕业生,不予受理。

【编辑:王硕】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