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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招考委要求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

2013年06月24日 14:30 来源:云南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经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议,我省确定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求,随着高考分数和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发布,各级招考部门要全力以赴,确保高考阳光录取。

  副省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主任高峰在听取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有关招考、阅卷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等工作情况汇报后指出,今年高考与往年相比,因与南博会同期举办和考生数量增加,工作压力大。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各级招考部门精心准备,打造“平安高考”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我省加大高等职业院校招生改革力度,搭建起中高职“立交桥”,推动现代职教体系建设。专项计划体现出为边疆地区培养急需人才的导向,为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人才奠定了基础。到目前为止,我省高考工作做到有利有序有效。

  针对下一步高考招录工作,高峰强调,一要做好网上志愿填报工作,努力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加强咨询服务,指导考生填报好志愿,尤其是服务好农村考生,尽量减少高分低录,并做好信息安全工作;二要实施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原则,及时准确向考生和社会发布招录信息;三要切实做到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录取通知书发放要确保及时准确送达考生,要做好招生计划的争取工作,尽量满足考生上优质高校的愿望;四要做好招生纪检监察工作,维护招录工作的严肃性,严厉打击招生虚假广告,严查乱收费行为;五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招录环境;六要做好招生考试的改革工作,主动服务云南跨越发展,加强示范性高职院校招录改革,加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急需人才培养,提高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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