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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办教师校外有偿补课或被解聘

2013年07月24日 15:22 来源:郑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入园难”、“入园贵”一直是社会关注的幼儿园教育热点问题。河南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将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有偿补课等社会高度关注问题,加强对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和以开办实验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的幼儿园高收费乱收费行为的治理。

  另外,我省还将重点检查就近入学比例、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招生信息公开等落实情况。严肃查处与升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行为、以特长生为名乱收费、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乱收费,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公办教师校外补课或被解聘

  我省还对学校及教师补课做了规定,坚决治理“课堂内容课外补”、公办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学校组织集体补课乱收费等突出问题。

  严肃查处学校及其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补课乱收费的行为;清理公办中小学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等问题;纠正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的做法。

  我省将把是否组织、参与补课乱收费作为对学校办学行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违反规定的,进行通报,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另外,对于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将在教师年度考核中给予不合格,并进行严肃处理,年度考核结果是教师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堂内容课外补”,向所教学生收取补课费的,要依据《教师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公办教师“课堂内容课外补”,并收取费用,可能被处分或者解聘;幼儿园不能以开办实验班、课后培训班为名乱收费……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河南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发现乱收费,可电话举报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我省还将集中清理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同时公布治理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要对其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对于与现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一致的,要及时修改完善或废止,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行为。

  7月底前,各地要完成对涉及教育收费的文件清理和自查工作,并将清理自查情况和拟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报部际联席会议审核。

  8月底前,各地须向社会公布清理后所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举报电话,接受监督。逾期发现继续执行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行为的,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严格进行行政问责。

  河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电话:0371-69691777,郑州市治理办:0371-66964270。(记者 张竞昳 实习生 张哲)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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