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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规定中职教师须全程参与学生实习

2013年07月30日 13:58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教育部公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今后,中职教师教学要紧盯就业走,还应全程参与学生的实习实训。

  此次公布的《专业标准》共分为三个维度,包括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

  为了提高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在师资方面,中职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要具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实践经验,并达到一定的职业技能水平。教学和育人过程中,中职教师要把专业理论与职业实践相结合、职业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要参与职业实践活动,不断跟进技术进步和工艺更新。

  同时,中职教师开展教学时要紧盯就业走。比如在专业知识方面,教师要了解所在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相关行业现状趋势与人才需求、世界技术技能前沿水平等基本情况,要了解学校毕业生对口单位的用人标准、岗位职责等情况,以便更好地引导学生就业。在进行教学设计时,教师要基于职业岗位工作过程设计教学过程和教学情境。  (记者 任敏)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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