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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9名中小学教师获评“教授”职称

2013年08月02日 10:27 来源:甘肃日报 参与互动(0)

  7月30日下午,经过甘肃省试点地区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的严格评审,我省9名中小学教师获评正高级教师职称,这也是我省首批“教授”级中小学教师。

  在我省以往的教师职称评定中,中学教师业务评定最高级是副高级职称,而小学教师业务评定的最高级只是中级职称。2011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通知,此次改革打通了以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中的限制,中小学职称评定均设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分别对应正高、副高、中级、助理级、员级。

  该项试点工作今年在我省首次实施,我省选定了兰州市、酒泉市作为试点地区。经过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各地教育、人社部门审查等程序,兰州市、酒泉市共推荐12名教师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定。经过评审会的投票表决,最终9名教师获评“教授”职称。

  据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定明年将在我省各地全面展开。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将在明年的评审中通过向一线教师倾斜、向农村教师倾斜,限制校领导的参评比例等措施,让更多在基层一线服务的教师获得正高级职称。(记者李欣瑶)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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