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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治理教育乱收费 课堂内容课外补或被解聘

2013年08月09日 14:3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老师在家“开小灶”或者在外面“赚外快”,今后将面临处分甚至解聘!近日,广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2013年广东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对于与现行国家和省教育收费政策不一致的,及时修改完善或废止,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行为。

  课堂上不教授规定课程,专门留到辅导班上补习;公办教师在培训机构中兼职赚“外快”;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这些现象让学生、家长诟病已久。《意见》特别指出,将对这些违规行为进行整顿。

  办法是:对于违反规定的学校,将撤销其已获得的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等级(省、市、县)学校、规范化学校等称号,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在职老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建议有关部门在教师年度考核中给予不合格等次;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堂内容课外补”,向所教学生收取补课费的,要依据《教师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意见》指出,秋季开学时,各地要按照程序在《广东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公告目录》中选用教辅材料,不得突破范围。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若学生自愿购买并申请学校代购本地区推荐的教辅材料,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

  《意见》指出,8月底前,各地要将清理后所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举报电话通过当地政府网站及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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