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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发出紧急通知确保灾区学生顺利入学

2013年08月20日 18: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沈阳8月20日电 (记者 秦逸)2013年下半年新学期开学在即,为来自灾区的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正常生活,辽宁省教育厅20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做好来自灾区学生的排查工作。

  8月17、18日,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红透山镇、南口前镇、北三家乡、敖家堡乡,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镇、上夹河乡,锦州市黑山县励家镇遭遇历史罕见的水灾,部分学生家庭财产及农作物遭受重大损失。

  通知要求对灾区学生家庭受灾损失情况和目前面临的困难逐一进行登记,做到人数不遗不漏、困难摸清摸透。高校要新生报到现场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并要简化“绿色通道”报到手续,保证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灾区新生都能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要在校内公布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安排专人值守,回答和解决灾区学生的的各种问题。对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学生,对其学费和住宿费给予适当减免或缓交,并要提供临时困难(伙食)补助。要在今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和校内资助金的评选上,优先资助灾区困难学生。

  各级教育局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联合工会、民政、团委和慈善等机构和组织,重点做好受灾地区学生的资助工作。要优先为灾区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教育厅与经办银行已经商定,对新考入和在读的灾区大学生,只要个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乡、村或所就读高中认定后,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即可优先为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各学校要立即开展向灾区学生奉献一片爱心活动,动员广大教职员工和非灾区学生向灾区学生捐款捐物。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指定专门的心理辅导教师,关注灾区学生的心理问题,加强对灾区学生的情感关怀。新学期开学后,省教育厅将组成督察组,对各市、各学校落实通知要求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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