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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从教辅拿回扣将按商业贿赂处理

2013年08月30日 13:51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昨天,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严厉查处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通知强调,任何单位个人在教辅编写、出版、印刷、发行等环节不得以拿回扣、索要赞助等非法手段牟利,出版发行单位不得与有关部门、学校或老师进行地下交易和一切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得伙同有关人员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

  通知还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对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中的不规范和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严厉禁止和坚决查处。对涉案金额较大、问题严重、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案件,要彻查严办,该吊销的吊销,该取缔的取缔,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后,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活动。出版发行单位不得委托不具有发行资质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代理发行销售中小学教辅材料。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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