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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 政府将发补贴

2013年10月14日 15:45 来源:华龙网 参与互动(0)

  近日,重庆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对小微企业融资、税收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其中,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可获政府补贴。

  《意见》对小微企业融资、税费方面都给出了具体的优惠政策。其中指出,自2013年8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及营业税;2015年12月31日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小微企业技术转让所得50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解决小微企业用工难题问题上,《意见》指出,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到小微企业就业。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开展岗前培训的,按400元/人的标准给予岗前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于2014年年底截止。

  《意见》称,小微企业是技术创新的源头、社会就业的主体。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具有重要战略意义。通过有关政策支持,目标是到2017年,全市小微企业将达到50万户以上,容纳就业700万人。一批小微企业成长为大中型企业,成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记者 康延芳 实习生 陈竺君)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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