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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城市新区新建学校可用“名校办分校”体制

2013年10月18日 14:55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获悉,城市新区布点新建学校可采用“名校办分校”的办学体制或“老校带新校”的管理机制,实行管理人员和教师互派。

  福建省将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发展3年行动计划,在城市新区、旧城改造区和城乡接合部新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或通过“回购”小区配套幼儿园用于举办公办园,省、市、县要设立民办幼儿园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在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地理位置相近的优质校和薄弱校,可将薄弱校作为优质校分校统一管理,并对施教区内的学生实行统一调配入学。(陈坚)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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