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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辍学不久返校盗窃 盗取学生现金4300余元

2013年11月13日 15:28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下午,泸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青年“返校”盗窃案,但特别的是,案件的宣判地点在泸县某中学学术报告厅,而学术报告厅里,坐着的是,学校400余名师生。这是泸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将刑事法庭“搬”进校园。

  今年19岁的沈河强(化名)是宜宾兴文县人,高二辍学后到泸县福集打工,由于迷恋上网和赌博机,他每月的工资几乎全部用于上网和赌博,由于工资有限,沈河强就想到了盗窃。

  今年3月5至3月18日,才从学校辍学不久的沈河强,翻墙进入母校,采用翻包的形式盗窃学生放在书包内的钱财。

  15天内,沈河强共作案四次,共盗取学生现金4300余元,全部用于上网和玩赌博机。3月18日7时许,就在沈河强第四次翻墙进入学校继续实施盗窃时被该校保安当场抓获。

  “且被告人系被盗中学的辍学生,为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泸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决定在该校学术报告厅内对该起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审理此案的法官说。

  经过审理查明,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沈河强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我第一次参加法庭宣判,他(沈河强)和我们年纪也差不多,自己感觉触动很大。”该校一名高三的学生说。(王恩鑫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龙沁怡)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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