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部分酒吧放任未成年人饮酒 酒后强奸犯罪多发

2013年12月05日 02:42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海淀区夜半酒吧,门前贴有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李某某等人在此喝酒之后发生轮奸案。 资料图片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 李馨)“李某某强奸案后”,未成年人进酒吧犯罪成为关注热点。朝阳检方对今年前11个月的案件梳理统计,发现未成年人进入酒吧、夜总会等娱乐场所后引发犯罪案件已达10起,类似案件与往年相比呈上升趋势,且均为这些娱乐场所无视相关法规,违法放任未成年人进入消费。

  酒吧放任未成年人饮酒

  据检方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明文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然而,经营者为了获取利润,不仅允许未成年人随意进出,而且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精类饮料。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在酒精的驱动之下很容易引发犯罪行为。

  今年4月,16岁的小张在三里屯某酒吧与朋友喝酒时,发现前女友跟别的男孩子在一块儿,便上前与对方争吵。趁着酒劲,双方邀约“兄弟”助阵。当日凌晨1时,双方带着管制刀具到了酒吧门口打斗,造成1人重伤、3人轻微伤。目前,该案已由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酒后强奸等性犯罪多发

  此外,未成年人在酒后,还易引发强奸等暴力性犯罪。今年6月,17岁的小马在朝阳区三里屯某酒吧饮酒后,在楼道里碰到被害人小雅,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日前,小马因抢劫罪和强奸罪获刑。

  “14岁至18岁正是未成年人青春期,易逞强好胜、具有逆反心理,加之饮酒和不良环境影响,他们极易用暴力方式解决问题。”承办此案检察官介绍,未成年人在营业性娱乐场所发生的案件中,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和强奸等暴力性犯罪类型。

  ■ 探访

  多家酒吧不查是否未成年

  昨晚7时许,朝阳区三里屯酒吧街的十余家酒吧已开门迎客。但记者走访发现无一家酒吧在显著位置挂“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牌子。

  每一家酒吧的门外,都有服务员招揽行人消费。记者自称未成年,是否可以进入,多家酒吧的服务员均称可以进,“我们这没人查,谁进都行。”

  在其中一家酒吧内,空调等处贴有几张不同的提示语,提醒客人酒后不要驾车,看管好财物等,但并没有未成年人禁止饮酒或禁止进入的提示语。

  “明天我有几个同学想来,但都不满18岁,酒吧里能不能买到酒水?”记者向服务员询问,对方称原则上不向未成年人售酒,“但我在这工作这么多年,从没见有人来查过,想喝就喝呗!”

  ■ 检方建议

  应联合执法监管娱乐场所

  针对调研情况,检察官建议,营业性娱乐场所应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不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检方希望酒吧等娱乐场所严格遵守法条,同时有关部门能够联合执法,对一些招揽或默许未成年人频繁消费或多次发生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编辑:邓永胜】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