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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老师跳槽遭“竞业禁止” 被学校收5万违约金

2013年12月06日 15:42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世宁报道:日前,有关腾讯要求属下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消息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而最近供职于公办高校的大学老师黎光明也遭遇了类似困扰,今年10月他从广州大学辞职时,被学校以“竞业禁止”为由,收取了5万元的违约金。

  当黎光明弄清“竞业禁止”的真正含义后,认为学校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日前,他正式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欲讨回违约金。

  教师投诉

  竞业禁止,罚款5万

  黎光明2010年7月从华南师范大学获得心理学博士学位,2011年4月成为广州大学教育学院心理学系一名正式教师(职称讲师)。2013年10月,黎光明欲从广州大学调入华南师范大学工作,没想到辞职时,却收到了学校开出的13万元的罚单。其中包括5万元“同行竞业禁止”违约金、3万元“未满五年聘用”违约金、5万元“科研奖励”违约金。

  黎光明本以为按照劳动合同办事,自己只能认赔,可当他弄清“竞业禁止”的真正含义后,感觉学校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黎光明认为,此前与广州大学签订的劳务合同中,学校在“同行竞业禁止”条款中错误地套用“企业”的条款。“大学教师的工作是创造性的劳动居多,照搬企业的‘同业竞争’不恰当。况且,我在广州大学的大多数成果,是在华师心理学团队、心理学实验室支持下完成的,那是否华师也应该向我追讨‘竞业禁止’违约金?”

  黎光明进一步介绍说,他在广州大学共申请了4个科研项目,都是以广州大学为单位申请的,已为广州大学争光,不能因为离职而抹杀自己过去的功劳。“我在广州大学先后发表了学术论文17篇,其中广州大学作为第一单位,通讯作者均为华南师范大学。由此看来,华师与广州大学心理学科是合作关系,不是竞争关系”。

  “我在广州大学两年的工资收入总共16.9万元,包括科研奖励金,去除13万元后,两年大学讲师的工作收入仅得3.9万元,月均1625元,差不多只有广州市低保的标准。”目前,黎光明已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欲讨回“竞业禁止”违约金及部分“未满五年聘用”违约金。

  广州大学

  校方完全按合同办事

  黎光明离职交纳13万元违约金一事,得到了广州大学人事处工作人员的确认。就此,广州大学法律顾问黄律师代表校方进行了回应:黎光明供职于广州大学的时候属于事业编制,适用于人事法规,人事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内容,可以适用劳动法的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职工间可以就‘就业竞争’的职业和岗位在特定时间和地区做出相应的约定和限制,是合法有效的。”

  业内争议

  是否适用“竞业禁止”

  大学教师究竟是否适用“竞业禁止”?劳动维权律师段毅认为,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适用“竞业禁止”的人群为“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但并未排除其他人群不适用,因此只要双方协商达成的条款也是合法的,“这可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竞业禁止,而类似于民事合同的约定,作为用人单位聘用稀缺人才时的一种自我维权措施”。

  湘永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建勋则认为,黎光明的劳动合同中只列明了违反“竞业禁止”的惩罚措施,却没有注明“竞业禁止”的补偿措施,这是明显的不平等合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条款应视为无效条款,黎光明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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