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数位招办主任 探讨高校招生如何公平公正
12月初,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涉嫌招生贪腐案发,涉案金额数亿元,目前蔡还在接受调查。蔡荣生涉嫌招生贪腐一事,震动了家长,震动了高校,震动了整个社会。
很多人不解:在高校招生体制中,招办主任到底是个什么角色?他的权力有多大?高校招生环节腐败的空间真有那么大吗?
尽管话题敏感,本报记者日前几经努力,还是说服了几位多年从事省市及大学招生的现任及往届招办主任,为我们还原高校招办主任的工作流程,探讨招生环节如何确保公平公正的细节和做法。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招办主任们,都有一个坚定的信念:绝大多数招生老师都在努力推进阳光招生,但现实也很残酷,面对社会种种制约和干扰,哪怕绝大多数的高考招生是干净的,但只要有少量腐败存在,动摇的就是人们对高考公平的信任。所以他们从内心里痛恨招生腐败,他们说,做招生工作是个良心活,而招办主任是个政策性非常强的岗位,人的素质是第一位的,他得公平公正,有原则。
以下是他们的口述实录,为保护当事人,我们隐去姓名。
高校招生
确实存在“弹性”空间
先说一下大学的几大窗口:基建、人事、财务、招生都是监督重点,招生也是其中之一。
如果大学招办主任只把自己当成一个工作角色,按照各种规范严格执行,招办主任是一点权力都没有的。因为,招生是按计划来开展的,高校须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统一的信息标准及“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本校的招生来源计划,并按时报送其主管部门。
但实际操作时,由于各地生源冷热不同,录取面临“大小年”等临时状况,需要预留招生计划,作为调剂的空间。
比如,根据教育部规定,安排跨省(区、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凡有预留计划的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教育部备案。
这些计划在录取时可以根据生源情况调剂使用,比如某校在一个省招生,这年是大年,高分考生特别多,如果按原来计划招生,估计学校的招生分数会过高,这样会影响明年考生填报该校志愿,招办主任就得在这里动用弹性机制,对这个省增加招生名额,平衡大小年。
在实际录取时,有些学校由于自主招生、保送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计划未满,剩余的计划也会起到预留计划的作用,也不排除有一些学校在录取特殊类型上线考生的时候使用已经公布的招生计划。
而大学招生计划是校长和校纪检监察、招办各个部门,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的,分省分专业计划也如此。招生全程有纪检监察的人监督,每个招生组都有,录取的新生要复查,如果要在一个省增加一个招生名额,还要经当地招办批准……招生过程基本都是集体决议,都要求透明公开,都要签字存档。
因各种原因,高校会对实际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临时调整,或减少或追加,增加指标有意无意地会导致部分边缘考生被录取。
这给少数考生家长一种假象,以为这些人可以通过各种关系弄到机动名额或所谓特批招生指标,因此曾有骗子利用这种心理进行诈骗。
而这些变动如果在招生中被一些高校工作人员利用,也会成为“权力寻租”的空间。
方方面面的条子
让学校应接不暇
在招生岗位多年,我亲眼看到每一个招生政策出台的初衷都非常好,但做着做着就会变味。
对大学来说,弹性招生是必要的,大学应该有招生自主权。因为高等教育是人的优选,是十多年综合素质的优选,要综合考虑学生素质以及学习潜质。
为了选拔优秀人才,各大名校都愿意投入大量精力,来考查学生的真实水平,打破以分数取人的界限,综合考虑学生的特殊才能,对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机制不断进行新的探索。
但受制于社会环境的复杂性,实际操作时,只要有弹性的,哪怕初衷很好,在执行过程中难免受到很多干扰,让高校面临两难选择。
高校推进自主招生的这若干年,大家不断陷入一个怪圈:学校迫切地想全面选优,在理想的状态下选拔优秀人才,但社会又担心人为空间太大,滋生腐败,希望政府能收紧高校步伐,更强调分数选才的公平,以致高考沦为应试教育的指挥棒,这种怪圈不断循环。
但自主招生是大势所趋,我们所考虑的是应该如何建立更有效的监管机制,防止因招生漏洞产生腐败,尤其在小语种招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等特殊招生环节。
大学不是真空环境,更何况,中国是人情社会,很多人觉得委托有影响的人向学校打招呼,推荐学生,是一种热心肠和积德的表现。每年招生时,方方面面递过来的条子让学校应接不暇。这种来自方方面面的说情打招呼,对高校招生无疑是一种干扰,这滋味是苦涩的。
如何处理“人情”,是高校招生一大难题。不同学校有不同的选择,但这也是有底线的。各个批次的院校,所录取的“人情学生”,高考分数必须要上该批次的最低投档控制线,这是一个严防死守的红线,若干年来一直没有被突破,突破了,问题就会非常严重。实际上,通过调剂指标追加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分数都达到或接近原计划录取时的分数线。
实行平行志愿后,浙江的招生投档,基本上按计划的1:1投档,招生计划在录取前一次性由省教育厅决定,并严格按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其中,调剂的空间已基本没有。
高校招生,高校招生办和省教育考试院(过去称招生办)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高校招生,招办监督”是基本框架。
不论是省内高校,还是外省高校,在浙江招收的考生,按照计划招生人数,要通过网上录取,向省招生部门提取考生电子档案。
大学“点招”
打开了权力的口子
如果当年我省生源好,优势高校尤其是名校,在浙江增加招生名额,我们是很欢迎的。
这些增加名额怎么用?正常情况下,有几个名额,就从投档线开始再往下顺延几名。
按照这样的规矩,一个省的招办,权力只有一个:就是同意这个学校来增加计划,然后从高分到低分再多投几个考生档案。说白了,也就是一个投档“操作人员”。可事实上,上述操作过程中,还是有不少可以腾挪的空间。
有些时候,高校点名要的考生,并不在投档线内。这就是传说中的“点招”。所谓“点招”,就是利用机动名额,指名录取某位考生。
“点招”是在投档线公布之后进行的,没有公开申请程序,只能凭无从得知的“标准”圈点录取对象,“点招”学生的名字不会出现在录取名单上。
当然高校要省招办调档,点名录取某个考生一定会给出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这个“关系”对学校建设发展有利云云。规矩严格的招办,一般来说是一概拒绝的,宁可不要这个指标,也不能坏了规矩。
但对于省外高校的“点招”,当地招办工作人员会考量,人家高校在你们这儿增加计划,多招几个考生去,这是好事啊,白白拒绝可惜了,就会和高校“谈判”——
如果这个学生分数和投档线差得不多,就说服他在这个省增加招生名额,拉低分数线,那个指定的学生就自然就包罗进去了;如果这个学生分数和投档线差得比较多,以上方式操作不了,也曾经有过这样的做法:你真要这个人也可以,多拿几个机动指标来换。把这个人拿走(当然得在批次分数线以上),其他几个按高分到低分取。这虽然不合规矩,但是增加了几个计划,对当地考生还是大有好处的。
只是一旦放了这样的“口子”,很容易滋生腐败。
扎眼的例子就在眼前:2010年,吉林省教育厅原副厅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于兴昌在学生择校、考试录取、调换专业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953万元,获无期徒刑;2012年,辽宁省招办两名干部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被有关部门调查;几年前,湖南省也爆出教育考试院监察处原副处长谭博文等,将69名未上线考生“弄进”大学。279万受贿金额中,大部分为“点招”所得。
我就听说过这样一件事:几年前,某地高校招办在录取过程中,接到考生家长电话询问“学校是哪一天几点发的录取书。”原来这位家长接到了索贿电话,是某招办人士利用正常的录取信息误导家长,从而向家长“邀功”,伸手要钱。
所以健康状态下,高校招生办和省招生办是合作和互相监督的关系。但若“操办”不当,也可能成为腐败的“同盟”。(本报记者 王玲瑛 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