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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前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自主招生需要公开透明

2013年12月18日 09:22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2003年,教育部第一次在清华大学等高校推出“自主招生”试点,打破大学按照高考分数统一划线录取的“一元选拔模式”,并延续至今。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给高校自主招生权打开了更大空间,高校自主招生权越来越大,这是将来招生改革的主流。上海科技大学甚至宣布,2014年在全国招收200名本科生,很可能全部实行自主招生。

  12月,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处原处长蔡荣生涉嫌招生贪腐案发,贪腐重点就在自主招生环节,社会开始质疑,自主招生的腐败空间到底有多大。

  教育部在蔡被查后说,自主招生前提是要进行阳光招生,要公开公示,确保公平公正,如果哪个高校出现违纪违规会严肃查处。

  如何把高校自主招生的权力关进牢笼,使其向良性方向发展,避免招生腐败,本报记者采访了教育部前新闻发言人、语文出版社社长王旭明。

  “首先自主招生要公开透明,其次要落实惩罚措施,如果有贪腐,不仅惩罚招办主任,也要追究校长书记的监管责任;第三,招办主任这样的重要岗位选人必须慎重,注重品德,而且必须轮岗,不能长期让一个人干。”王旭明开口就出了三招。

  “自主招生不是我们的独创,全世界绝大多数高等院校都如此招生。制度本身没问题,设计者的初衷也很好,是浑水摸鱼的人玷污了制度。人常说,好经被坏和尚念歪了,我说,经是好经,但设计者要看看您底下的都是些什么和尚,如果不管和尚的实际水平,只管经好,这不行。所以自主招生制度走多快,空间多宽,不能忽略中国国情,尤其是在当下道德环境还不够完善的阶段。”

  王旭明建议,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不是任意开放,一定要建立完善的规则,并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是学校想招谁就招谁;同时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惩罚机制。现在高校内部权力相对集中,且缺乏有力监督,极易形成寻租空间。

  “高考是社会最干净的一块土壤,招生腐败恰恰是对高考制度的最大亵渎,必须严处招生腐败。校内中层干部的监管责任,必须由书记校长和校纪委负责,一旦出现腐败,除了严惩招办主任,校长书记等领导,也必须追究责任,不能让他们任人唯亲甚至为腐。”

  王旭明举例,人大招生贪腐,群众早有举报,为什么这么多年后才被发现,恰恰说明我们的监督机制出现了问题,需要完善。

  “我一直呼吁,对高校的关键部门和岗位,比如财务、基建、招生、后勤,这些有钱有权的部门,把关要严,要实行轮岗制,如果接到举报,要及时检查。”

  “学校的关键部门轮岗,少则3年,多则5年,同时要请第三方每年进行审计,绝不能再出现人大这样,一个人被连续举报,还连续干了近10年的‘奇迹’。”

  一位招办主任说,招生是个良心活,要选有良心的人来干。王旭明表示赞同,但他更倾向用制度来约束人。“良心,很难考量,所以对道德的约束不能过度依赖,还是要靠监督,靠制度。选什么样的人当招办主任,要有明确的一二三四等规定,还要有轮岗制,回避制,约束制,避免他胡乱作为。”

  他建议,高校可以借鉴国外自主招生的一些办法,比如上海纽约大学向纽大学习的“校园日”活动等,“我们现在的一些办法就是借鉴来的,但公开透明度,才是自主招生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一旦发生不公开不透明的,不该招的进来了,该招的进不来,就要对这个高校挂黄牌警告,要给相关书记、校长处罚,严重的甚至停招,不然大家都觉得能混过去。”(本报记者 王玲瑛)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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