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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评论:示众比捆绑更令人窒息

2013年12月18日 13:18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江苏常州市南塘桥小学的一名学生家长在网上发帖称,自己读一年级的孩子在学校两次被老师“捆绑示众”,体罚给孩子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当地教育局在查明事实后,将涉事的代课教师解聘,并责令该校校长作出书面检讨,同时安排心理保健教师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12月17日 《扬子晚报》)

  没有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让孩子为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本也是教育的意义,更有许多家长把“恶狗服粗棍”这样的话常挂嘴边,当然,相信多数大人的意思,也仅仅是关起门来打打“熊孩子”的屁股罢了。而捆绑示众,则显然逾越了底线。

  被处罚的学生小敏说,绳子捆着他有些不舒服。这种“不舒服”在生理层面或许还没有让父母打几下屁股疼,能让小敏留下阴影、让闻者为之愤怒的,恐怕还是“示众”二字。捆绑行为作为体罚的一种,侵犯了学生的健康权和身体权,而示众则是彻头彻尾的对人格尊严的侵犯。可恨的是,校园里类似于捆绑、掌嘴、爬行、强行脱衣等近乎变态的惩罚,往往都是以“示众”的形式实行。象牙塔里“示众思维”的泛滥,对示众惩戒的默许和围观,就像一只扼住咽喉的手,比缠住身体的绳子更令人窒息。

  在古代社会,示众往往是刑罚的寄生物。从墨刑、弃市,到枭首、凌迟,越是酷刑,越要在大庭广众之下执行,这是因为其背后有“示众即威慑”的衍生逻辑。当众折磨犯人的肉体、侮辱犯人的尊严,既可以报复犯人,又可以威吓民众,使惩戒收效最大化,最终达到巩固专制统治的目的。好在这种白色恐怖已经在地球上绝大多数地方绝迹。思想家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一书中论及历史上刑法新时代的双重变革:一是废除公开示众的污辱性场面;二是废除体罚和折磨。这也便使人更难容忍,在现代社会最纯净的一隅,“示众执法”居然还被默许存在。

  小敏遭遇的两次“捆绑示众”,一次长达六小时,一次就发生在熙熙攘攘的操场,两次都无人出面制止,恰恰说明了,这种杀鸡儆猴心理在学校并不突兀。小学生知道“这样不对”,但却或许因为“怕”而不敢出面。那么大人呢?是当事老师来头大到所有人唯恐避之不及,还是来往者根本就觉得这是调教“熊孩子”的良策?正校长称不在学校,副校长说没看见,管理层表示没人反映情况,大人们为自己的袖手旁观所搬出的种种借口,不过揭开了社会一道虽细却极深的伤口。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队伍也许只是社会肌体的一个小器官,但却要为几乎所有社会人输送“养分”。小学校园里尚且尽是“看客”,社会又何来一众正义之师?

  说到底,在制度上被否决的“示众文化”,之所以在一些人心里根深蒂固,除了法制观念欠发达以外,与个体价值和独立批判的缺席也有关系。需明白,作为看客默许示众的你,以为自己站在河的对岸,殊不知,哪天自己就是“别人眼里的风景”。

  因此,就个人而言,面对“习以为常”的恶行,要掐灭找借口“高高挂起”的念头,敢于从沉默中跳脱出来,捍卫自己的道德自觉。老师当如是做,更当如是教育学生。要相信,这种保护社会其他成员的努力,终究会与更多人本性中的恻隐之心发生共鸣。种下善因的积极回应,经过一传十十传百的几何裂变,有一天也会变成掉在我们自己头上的善果。(本报评论员 罗晓星)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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