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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生日聚会豪饮 大四男生醉亡家长要学校担责

2014年04月14日 11:02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平时很少饮酒的儿子,参加同学的生日聚会,豪饮1斤多白酒后不幸身亡。20岁的儿子就这样死去,张先生情绪激动,认为学校及陪酒同学都要承担责任。

  今年3月的一天,武汉某高校大四学生张某与其他8名学生一道,参加同学蔡某的生日聚会。席间,张某喝了1斤多白酒和2瓶啤酒,当时就呕吐不止,全身虚脱。散席后,同学将张某送至酒店休息,至次日凌晨2时多,同屋人发现躺在床上的张某没有气息,立即拨打120急救,经半个多小时的抢救,最终确认死亡。

  事件发生后,张某的父母认为酒店、餐馆、学校及一同聚会饮酒的同学对张某的死都负有责任,并提出共计300万元的赔偿要求。

  你认为谁该担责?

  ···上期陪审团话题···

  发短信请假 以为领导默许

  销售员遭辞

  获6万赔偿金

  【网友观点】登录本报“陪审团”新浪、腾讯微博以及长江网法治新闻页面(http://news.cjn.cn/tfsj/fzbd/),210余位网友在长江网陪审团论坛发表观点。

  网友“三言两语”说,刘先生也太牛了,发个短信,说走就走,也不顾领导是否允许,不被辞才怪;网友“阳光心态”则说:“每年如此,今年怎么就被辞了。这事更像个阴谋,单位不但辞了人,还不用负啥责。这个公司也太阴暗了吧,刘先生一定要找个说理的地方维权。”

  【答案】经律师维权,法院判决刘先生原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6万元。

  【分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罗钰林介绍,刘先生自称向单位请过假,并得到领导批准才外出游玩,但又找不出任何证据证明领导准假,按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辞退刘先生有理有据,刘先生维权屡屡受挫。

  律师独辟蹊径,从制度着手。辞退理由为刘先生连续旷工满5天。但与刘先生沟通,得知他每周二休息,这样他连续旷工时间只有4天,由此律师出具了一份作息时间的情况说明,并找来刘先生的对班出庭作证。最终公司败诉,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罗律师提醒,年轻人在职场打拼,要养成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习惯,同时也要留个心眼,避免跌入职场陷阱。(记者 冯劲松 通讯员 易晶 雷学武)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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