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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2014中考招生政策出现变化 择校生减少10%

2014年06月13日 09:38 来源:太原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年中考将于6月20日至22日进行。6月12日,市教育局出台中考招生录取方案。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政策有了一些变化,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这些变化。

  ●2015年起理化实验操作及信息技术考试计入总成绩

  今年的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考试)、理科综合(物理、化学)、文科综合(思想品德、历史)和体育六科,总分710分。2015年起,除上述科目外,中考总成绩中将加入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分值10分)和信息技术考试(分值10分)。

  凡参加明年初中学业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信息技术考试在初三年级第一学期(2014年10月)进行,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2015年5月)进行。具体办法及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高中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计划总数的10%

  按往年规定,中考择校生的比例不得超过招生总数的20%,今年,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规定,高中学校择校生的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这一比例的降低是在为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打基础。

  为此,市教育局重申,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下达后,各校不准再随意增加招生计划和扩大招生范围(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将另行下达)。

  除经过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学校外,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跨市招生。民办高中学校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具备条件的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全省范围内招生。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

  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的50%由市招考中心按照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0%由学校择优录取。

  ●部分县(市、区)高中将招免试定向生

  今年,我市部分县(市、区)高中将招免试定向生,免试定向生不再参加中考,不再填报志愿,不再参加录取。

  另外,今年优质普通高中学校会继续招收定向生。报考定向生志愿的考生,要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给考生所在学校的定向生计划填报。定向生的分数线控制在各招生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50分内,且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定向生成绩如达到统招生分数线,按照统招生录取(定向生招生计划另行下达)。

  今年将继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并在进山中学继续招收“爱物生”。“爱物生”必须是低保户家庭(须交验相关证件或证明)中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报考资格由招生学校审查。

  今年,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录取分数线将控制在该校择校分数线下30分以内。

  ●随迁子女升学有规定——在我市六城区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正式学籍,可享受与我市六城区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在四县(市)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可享受与我市四县(市)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符合报名条件,但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不满三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的应届初中生、往届生或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外地户籍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报考部分普通高中(太原二中、十一中、十三中、十六中、十九中、二十中、二十一中、二十四中、二十七中、二十九中、三十中、综合高中、外语科技实验中学、四十九中、五十二中、五十三中、五十四中、五十五中、五十六中、五十七中、五十八中、五十九中、六十中、六十一中、六十二中、六十三中、六十四中、六十五中、六十六中、六十七中、县市区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含幼师、特师)、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填报志愿有要求今年中考生填报志愿具体时间为:6月23日—6月27日。

  考生所填志愿表和机读志愿卡上的志愿必须一致,志愿一经填报,不准更改,如出现差异,以考生电子档案(机读卡所填涂志愿)为准。考生及家长应慎重填报志愿,认真维护志愿的严肃性。所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一经录取,不得更改,将不能再被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报考志愿共设六栏:第一栏为外国语学校小语种志愿栏,太原外国语学校、太原第二外国语学校高起点小语种班招收本校毕业的,中考外语考试科目为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分语种),其他考生不能报考。

  第二栏为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志愿栏:本志愿栏设省级示范高中和普通高中志愿各一个,参加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考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所测试的学校和项目对应填报。

  第三栏为普通高中学校(含国际课程班)志愿栏,具备定向生报考条件的考生根据本校定向生计划须填报在本栏的第一志愿:报考择校生的考生在填报该学校志愿后,再在“是否愿报择校”志愿格内填写“是”,视为同时填报了该校的择校志愿,填“否”或不填视为不填报择校生志愿。

  国际课程班志愿,填报在第三栏普通高中学校(含国际课程班)志愿栏内,学校代码必须使用该校的国际课程班代码。

  第四栏为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院校志愿栏。

  第五栏为普通中专(幼师、特师)学校志愿栏。

  第六栏为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志愿栏。

  ●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普通高中实行分段录取(每5分为一个分数段),在本分数段内按照志愿顺序投档;报考志愿、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定优秀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相同时,优先录取语、数、外成绩优秀的考生。

  ——普通高中录取顺序:①太原外国语学校、太原第二外国语学校两所学校的法、德、俄、日等小语种录取(不含双外语实验班);②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③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定向生、择校生)录取。●职业学校录取办法今年,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和普通中专(含幼师、特师)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院校,从参加中考的学生中单独划线,对总成绩达到院校分数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不得免试入学。招生院校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普通中专学校(不含幼师、特师)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可以实行注册入学;各普通中专学校可以通过注册入学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各类中职学校毕业生,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招生办法,确保完成招生计划,招生结束后须在招生部门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方可进行学籍备案。

  ●学籍管理要求更多——今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必须在参加中考的学生中,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次招满。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0日前结束。

  ——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于9月1日前将高中一年级录取名册及有关情况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将严格按照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提供的录取数据,于9月13日前完成对全市普通高中学校高一新生学籍注册的审核工作,9月14日将审核结果报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注册学籍方为有效学籍。

  ——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学籍注册严格限定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内,严禁超计划招生,三年内最大班容量不得突破56人。

  ——往届初中毕业生与应届初中毕业生执行同一录取标准。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录取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以下的考生。

  ——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未经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录取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擅自招收的考生、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学籍,不得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能领取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对于参与和纵容考试、评卷、录取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发现,一查到底,严肃处理。要严肃查处普通高中超计划录取、跨市招生和乱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和委托个人参与招生的问题。严肃查处学校乱宣传、乱招生、乱收费、乱办学等违规违法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要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记者 晚霞)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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